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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新排污许可证不予核发?

发布日期:2022-06-30

 排污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核发:

①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②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核发新排污许可证。

同时,若排污企业存在以下问题,需按要求整顿完善后才能核发新排污许可证。

①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②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

③环保治理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等问题。


申请材料被打回、反复修改重复提交、赶时间节点仓促填报、填报错误导致超额缴税……诸多问题是企业最常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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